認證類型:中國外交部和芬蘭大使館雙認證
認證目的:芬蘭駐華大使館在公證文書上證明公證機關或認證機關的最后一個簽字和蓋章屬實。辦理領事認證的目的是中國出具的公證文書能為芬蘭當局所承認,不致懷疑文件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域外法律效力。
認證機構:外交部、芬蘭大使館 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機構負責受理雙認證文件的辦理
:各省、直轄市外事辦、地方貿促會等
服務機構:中國簽證資訊網(注:我方非外交部指定代送機構,僅為不方便前往北京送認證文件的申請人提供代送代取服務,以節(jié)省時間)。
服務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東直門外大街宇飛大廈1113室
聯系電話:400-990-4166
芬蘭大使館認證文書包含:
1、商業(yè)文書:原產地證、發(fā)票、委托書、授權書、商事證明、單位專業(yè)證書、價格單、商檢證、合同、報關單、箱單、營業(yè)執(zhí)照、檢驗檢疫證、出口登記表、屠宰證等
2、民事文書:出生證明、結婚證、健康證、學歷證書、職業(yè)資格證、個人專利證明、駕駛證、學歷證、未刑公證書、死亡證明書、成績單、未婚及離婚證明。
芬蘭大使館認證需要注意事項:
1、須提供中英文對照或英文使用目的說明,當事人須簽名。
2、辦理涉外婚姻事宜,需當事人本人到使館填寫芬蘭文表格。
3、赴芬留學使用的公證書無須辦理使館認證,只須辦理外交部單認證。
4、用于涉外婚姻的公證書(如結婚證、離婚證、出生證等)應辦理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并須辦理雙認證。
5、申辦未婚、未再婚等事宜文書的認證時,須當事人辦理由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并經涉外公證處公證。
6、申請家庭團聚事宜的,須提供在芬蘭一方人員的居留許可或芬蘭國籍人員的護照復印件。申請團聚的當事人如在國內的,須自送使館。
7、需1份復印件。
芬蘭認證時間:
民事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芬蘭大使館5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商業(yè)文書:外交部5個工作日,芬蘭大使館5個工作日(通常會較晚)
芬蘭認證費用:
民事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外交部指定機構收費+芬蘭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商業(yè)文件:貿促會(根據文件)+外交部官方收費+芬蘭大使館(見下表)+中國簽證資訊網服務費
芬蘭大使館收費:
250元/份
芬蘭地理位置:
芬蘭位于歐洲北部。與瑞典、挪威、俄羅斯接壤,南臨芬蘭灣,西瀕波的尼亞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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