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簡稱巴解(PLO ) 。1964年5月在耶路撒冷成立。1974年10月在第7次阿拉伯首腦會議上被確認為巴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同年11月,被邀請以觀察員身份參加聯合國會議。 1976年8月被接納為不結盟運動正式成員,同年9月,被接納為阿拉伯聯盟正式成員。巴解曾以黎巴嫩、約旦為基地在被占領土開展武裝斗爭。
【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巴全委會是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巴境內、外的全體巴勒斯坦人。有委員570人,分別為巴勒斯坦各抵抗組織及其他群眾組織代表,現任主席薩利姆·扎農。(SALEEM AL-ZANOON)。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中央委員會】巴解中央委員會是巴全委會與巴執(zhí)委會之間的一個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執(zhí)委會執(zhí)行巴全委會的決議和巴解的方針政策。由全國委員會選舉產生,共有100多名成員,在全委會閉會期間,由中央委員會指導巴解工作。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執(zhí)行委員會】巴解組織的常設領導機構。本屆執(zhí)行委員會是于1996年4月經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第21次會議選舉產生。1969年以來,執(zhí)行委員會主席一直由阿拉法特擔任。2004年11月,阿拉法特病逝后,阿巴斯當選執(zhí)委會主席。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1994年5月根據巴解組織決議成立,是一個階段性、過渡性的權力機構,主要負責管理加沙、杰里科除外交、安全以外的所有事務以及約旦河西岸的教育、社會福利、旅游、稅收、衛(wèi)生等事務。1996年1月,阿拉法特當選巴民族權力機構首任主席。
【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THE PALESTINIAN LEGISLATIVE COUNCIL) 巴立法委員會是根據奧斯陸協議于1996年1月20日選舉產生的,共有委員88人,現任主席勞希·法圖赫。立法委員會下設法律、耶路撒冷、預算與財政事務、經濟、自然資源、領土與定居、難民、內政與安全、教育、政治、監(jiān)督11個委員會,每年舉行兩次年會。
【政 府】即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2003年3月19日,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任命巴解組織執(zhí)行委員會總書記馬哈茂德·阿巴斯為該機構首任總理。9月,阿巴斯辭職。10月,阿拉法特任命立法委員會主席庫賴為總理。2005年2月,庫賴組建新一屆政府。
【行政區(qū)劃】 巴勒斯坦分為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兩部分。根據巴計劃與國際合作部1997年10月繪制的地圖,約旦河西岸分為8個。航軐帯D勒凱爾姆、納布盧斯、杰里科、拉馬臘、耶路撒冷、伯利恒、希伯倫。
加沙地帶分為5個省:北方省、加沙、代爾拜萊赫、漢尤尼斯、拉法省。
【司法機構】 巴勒斯坦司法機構主體是各級法院,目前在巴境內設有最高法院一個,調解法院18個,初級法院8個,上訴法院1個,刑事法院1個,中央法院2個。
巴檢察機構的主體是各級檢察院。檢察院的職責是決定和進行各種起訴,代表執(zhí)行機關面對司法機關、監(jiān)管司法紀律和監(jiān)獄。巴設最高檢察院1個,由總檢察長、數名副檢察長和檢察官組成,下設5個檢察分院和10個總起訴廳。巴現有專職及兼職律師10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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